供水工程建好后,怎样才能有人管、管得好?如何让供水服务更规范、更便民?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出系统部署。《通知》围绕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加强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保障、强化工程应急保供、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落实支持政策等五大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农村供水价格怎么改?跟以往有什么区别?《通知》明确制定和调整价格时,严格按规定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在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供水成本、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助等因素;农村非居民用水和居民用水价格按不同原则,分类定价;城乡一体化工程,农村和所在城镇同价;可探索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完善水费计收机制。
“农村供水定价更合理,成本核算更规范,水费计收更完善,有利于工程可持续运行。这也是与以往价格体制的核心区别。”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副司长王欢表示。
《通知》提出,供水管理要向县域统管转变。未实现县域统管的区域,如何推进专业化管护?已实现统管的区域,如何向数智化管理升级?
“管护模式要分类推进。”王欢表示,未统管区域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优选专业机构,尽快实现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已统管区域完善智慧平台,实现水量、水质、水压等关键参数在线监测与设施设备实时监控,加快数智化升级。
针对脱贫地区、偏远农村等供水薄弱区域,有哪些专属的统管保障举措?《通知》明确,依托县域统管开展动态监测,畅通12314监督渠道,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重点保障防返贫监测对象与脱贫人口用水安全,持续巩固农村供水保障成果。
“这次《通知》就是要着力构建‘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优质供水的期盼,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民生支撑。”王欢说。(人民网记者 欧阳易佳 实习生蒋文昕对此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