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市场活力与多元参与,重点依托自愿减排市场建设与金融创新。《意见》强调要完善方法学、强化全链条管理、拓展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应用场景,同时鼓励碳金融产品创新和非履约主体入市。这不仅丰富了市场交易品种和参与主体,也增强了碳资产的流动性和金融属性,通过市场激励引导私人部门参与减排,有助于形成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良性机制。
8月25日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近日,上交所发布《贯彻“两山”理念 沪市ESG实践二十年》,向境内外市场参与者系统介绍沪市二十年来ESG实践探索的阶段性进展,以引导市场参与各方继续积极参与、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2025年6月,中央金融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同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作为植根上海、服务全国的券商机构,上海证券深刻认识到,碳金融不仅是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抓手之一,更是券商践行金融报国使命、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近年来,商业银行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聚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关键环节和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不断强化金融供给,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在省级层面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了系统化的司法保障,这意味着今后广东企业手中的“碳指标”在融资变现方面将获得更多层次的制度支撑。
国有银行绿色贷款业务的主力军。截至2024年年底:工商银行绿色贷款余额突破6万亿元。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均超过4万亿元,分别为4.97万亿元、4.70万亿元、4.07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22.9%、20.99%、31.03%。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绿色贷款分别为8926亿元和7817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8.58%和22.55%。
企业“碳指标”融资难、银行放贷顾虑多?这类问题在广东有了解决路径。8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质押登记确权、担保产品创新到司法服务保障,提出13条具体规定。
8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