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正式启动以来,已成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随着市场建设逐步深化,推动碳配额有偿分配成为激活市场机制、助力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对外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配额分配方式”,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将迈入新阶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对外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建设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CCER市场),到2027年CCER市场要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同时部署了加快CCER市场建设、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等多项任务,对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审定与核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多项要求,全方位提升审定与核查精细化管理水平。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外公布。多位行业人士表示,《意见》在中央层面全面阐述了碳市场的定位、中长期目标和建设方向,由此也回应了此前社会上对于碳市场的不确定性预期和模糊认识,今后各参与方据此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按照新出台的《意见》,我国将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可以更好地发挥碳市场的减碳效果。”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表示,将更多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有助于形成反映全社会碳排放成本的碳价信号。这一信号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能够引导全社会低成本减排;另一方面,能够引导公共和私人金融资源流向节能减碳领域,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生物质发电和油气企业要有新收益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三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稿,新增一个生物质发电方法学和三个油气甲烷回收领域方法学。至此,CCER重启后的新版方法学数量已有十个。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3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规定,我局在推进碳交易工作过程中发现,34家单位存在停业、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基准碳排放筛查年份期间连续三年碳排放量不达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等情况,不宜继续纳入碳市场管理。经日常检查、意见征求、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34家碳排放单位移出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名单见附件)。
7月,全国碳市场碳价小幅波动,处于72元/吨至75元/吨之间。全国碳市场运行满四周年。三部门发文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工作。地方碳市场中,广东碳市场履约工作已结束。7月广东碳市场成交量及成交金额较6月大幅增加,且显著高于其他碳市场。
8月14日,《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下称“行动方案”)正式发布。根据行动方案,上海要建成规则完善、诚信透明、广泛参与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以碳市场为主体的碳定价机制,将上海碳市场打造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碳金融、碳定价和碳创新中心。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中国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全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情况会议”上获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上线启动以来,我省共有400余家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其中涉及了发电、钢铁(含独立轧钢)、水泥、玻璃、石化、化工、造纸、民航8个行业。